刚刚刷到一篇文章,标题如下!
我只想说见义勇为的代价有时难以承受啊,举一个真实的例子!2018年12月26日,当天晚上,赵某听到楼下传来激烈的砸门声,甚至还有女住户的呼救声。于是他立即下楼查看,还好他来了,因为此时一个男子正在对该房间的女住户实施侵害。赵某想都没想,上去一脚踢开男子,并成功制止了该男子对女住户实施侵害。
在赵某制止男子的时候,那名女住户的同事已经及时报了警。等警察到了以后,赵某就回到了自己家中,本以为事情就这样过去了。但是在几天之后,公安机关突然找上门来了,并以故意伤害罪将赵某押回了公安局。
警察来的时候赵先生很不解,见义勇为没有表扬也没什么,但怎么就会把自己给抓起来呢?原来,那天他踢男子那一脚太重了,居然将其踢成了二级伤残,说是对内脏造成了损伤。
赵某咨询了律师,律师告诉他:如果判定见义勇为,那就没事!但如果不能判定见义勇为,那就是故意伤害,他将要赔偿犯罪嫌疑人并且还可能面对数年的刑罚。而当时赵某的老婆还在分娩期。
这样的结局是对我们道德最大的嘲笑。
见义勇为是指个人不顾自身安危通过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或者抢险、救灾、救人等方式保护国家、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的一种行为。
这样的一种行为现在却被一大片条条款款的问题所束缚住了,见义勇为之前要考虑自己所要承担的责任跟后果,某药店店主在为一名昏倒在自家店内的老太太做心肺复苏时,压断了对方的12根肋骨。后接到了法院的一纸诉状,那名老太太将店主告上法院,表示需要由店主赔偿自己的住院费用近万元!多无耻的行为,最后法院没有支持老太太的诉讼请求,但是不免让人心寒吧!
在这样一个年代,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的人都不仅是善良的,更是勇敢的。社会上各种碰瓷、诈骗现象层出不穷,导致许许多多内心善良的人在看到老人摔倒心里都要反复的挣扎,如果不去扶、不去帮忙,心里实在过意不去,但被敲诈的前例实在太多!而且法律法规都支持!
我们中国人受到的教育是最善良、最道德的教育,千年文化传承下来,中华民族所积累的道德底蕴比哪个国家都要浓厚。但近几年法律法规不断的完善,问题不但越来越多而且角度越来越刁钻。
善良,有了正义的后盾才能更好的发光发热,正义可以迟到,但请不要缺席。其实迟到的正义也不是正义了!
反过来问问这么人,如果你在场你是否会见义勇为。首先说我自己,我不会见义勇为!所有人都可以说我没有血性,胆量不是个男人。但是我不欠任何人的,我也不喜欢别人欠我的!最虚伪最恶毒的人往往举着最正义最高尚的旗帜!
正义跟邪恶的区分,其实就是在于哪一方的拳头硬而已!